6.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報考材料不齊全者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受理報名。
8.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樂昌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751-5556346,聯系人:何老師、賴老師。
(四)考試
考試根據廣東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有關規定操作。
1.筆試
內容: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1)筆試時間: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方式:統一集中閉卷考試。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在筆試開考后30分鐘未到達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的,視為放棄考試。具體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考生請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60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聯系電話:0751-5556346。
2.面試
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說課時間15分鐘,報考音樂、美術和體育的考生需加測專業素質,考察應聘者的基本技能。
各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如放棄面試資格,需提交放棄聲明(含本人簽名和手印),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面試由樂昌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在考試前45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候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請報考人員密切留意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3.成績評定及分數公布
①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通過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②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說課成績或素質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考生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報考音樂、美術和體育崗位面試成績計分辦法:面試成績=說課成績×50%+素質測試成績×50%。
③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④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報考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1)體檢對象。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個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體檢時間。體檢時間在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廣東省人社廳《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放棄體檢需提交放棄體檢聲明,聲明中含本人簽名和手印。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考生,需在體檢當天提交推遲體檢申請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醫學證明,否則按照放棄體檢處理。懷孕考生生產完畢后,由考生再次提出體檢書面申請(含本人簽名和手印)。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進行考察。放棄考察資格的需提交放棄考察聲明,聲明中含本人簽名和手印。
(六)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樂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教育局提出,監督投訴電話:0751-5556346,0751-5567930。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正式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議書,按規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聘用單位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各崗位擬聘用人選,如其本人自動放棄(需在擬聘用公示結束前提交放棄聘用聲明,聲明含本人簽名和手印)將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期滿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5)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項
1.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考生有資料作假等不符合報考規定情形的,將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公告由樂昌市教育局解釋。
附件:
附件1:樂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表.xlsx
附件2:樂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附件3:樂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生承諾書.doc
附件4::樂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doc
樂昌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