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份證(驗原件留存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6.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和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的簽約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失業證);
7.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8.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教師資格證書等(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9.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應聘人員提交材料時,須提前將以上各項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準備齊全,并將需要留存的材料按以上順序整理、左上角訂好,照片用曲別針別在材料左上角。將所有材料裝入檔案袋,檔案袋上寫清姓名、報考職位、聯系電話。
應聘人員未規定時間內提交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按每人70元標準繳納面試考務費。
繳費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本次優秀青年人才引進不設筆試,不設開考比例。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工作由陽谷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實施,面試考官全部異地聘請。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在陽谷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中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名次。
面試人員成績和考察人員名單,在陽谷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報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凡應聘人員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不得再參加本年度我縣其他教師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報名崗位確定應聘單位。
應聘單位確定后,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3年。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履行。
擬聘用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且不得再參加本年度我縣其他教師招聘考試。
八、紀律要求
嚴肅考試紀律,對考試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青年人才引進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構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員實行回避。邀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紀檢監察等部門對考試各環節進行監督,防止違規操作,杜絕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其他
(一)此次招聘,由陽谷縣教育和體育局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二)公告附件與本公告具備同等效力,凡在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均視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應規定。
(三)本次青年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15963176808
附件:
1.2021年陽谷縣教育和體育局第二批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崗位匯總表.xlsx
2.2021年陽谷縣教育和體育局第二批優秀青年人才引進應聘須知.doc
陽谷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