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及復審合格及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名單將在指定信息發布平臺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獵聘網專題頁面查詢網上報名審核結果。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依照報考崗位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筆試、專業技術類筆試。綜合管理類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專業技術類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及教育學、心理學等教師職業基礎知識,其中教師職業基礎知識占比30%。筆試分2套試卷,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滿分分別為100分,總分200分。《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性試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性試題,考試相關內容請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教師職業基礎知識測試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均為教師資格考試相關內容。
2.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由兵團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有一科無成績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名單在兵團教育信息網和兵團教育局政務網公布。
(四)面試
1.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免筆試報考人員,最低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一律不得進入面試環節。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教研員崗位面試設置說課、答辯兩個環節,說課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學設計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職業態度等;答辯重點考察專業知識總體掌握的程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等。其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考試總成績確定
參加筆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人員總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兵團教育信息網和兵團教育局政務網公布。
(六)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招聘單位可在與考生簽訂誠信承諾書的前提下,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地三甲及以上醫院的方式體檢,并約定到崗后進行復核,如存在不誠信行為,取消考生聘用資格。
(七)遞補
在考察環節之前,如有考生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視情況依次遞補后續考生。體檢環節考生只遞補一次。后續環節不再遞補考生。
(八)考察及政審
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在考察中,經審查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材料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招聘單位在與考生簽訂誠信承諾書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進行,并約定到崗后進行復核,如存在不誠信行為,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嚴格做好對報考人員及主要家庭成員政治表現的審查,特別是對教育教學崗位的報考人員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水平、師德師風(思想品德)表現等進行全面考察,把好人員聘用入口關。
(九)公示
兵團教育局按照崗位擬招聘計劃數,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兵團考試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十)實習(試崗)
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自主、自愿協商確定到崗實習(試崗)相關事宜。招聘單位可根據擬聘用人員實習(試崗)表現,確定最終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實習(試崗)的人員,實習(試崗)期算入試用期,并享受試用期相關待遇。
(十一)審批聘用
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兵團教育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各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初次聘期為5年,初次就業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到崗后資格復核
擬聘用人員報到后,招聘單位對考生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如存在不誠信的行為,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監督
兵團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于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將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追責問責。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處理;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0991-28962832898338
七、其他事項
1.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國家、新疆和兵團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由招聘單位發布筆試、面試等環節的疫情防控要求,報考者要及時關注指定信息發布平臺發布的疫情防控相關信息,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違反國家、新疆和兵團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及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2.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兵團考試信息網、兵團教育信息網、兵團教育局政務網及獵聘網專題頁面。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請各位報考人員務必按時參加各項考務活動,超過時限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3.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及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4.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報考人員應信守本人在網上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上傳個人信息,如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將被視為失信行為,由此帶來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7.考生應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電話變更的應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8.本《公告》由兵團教育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兵團教育科學研究院劉雯0991-8882872
兵團教育服務保障中心趙曉輝0991-8883936
兵團教育評估與質量監測中心滕春霞13899807580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993-2525628、13369639514
附件:
1.2021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2021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直屬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docx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