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及范圍:本次考聘,教師類專業技術崗位筆試公共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考試范圍詳見省人社廳、教育廳2012年4月13日印發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其他類崗位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詳見省人社廳2014年9月28日修訂發布的《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條目查閱或下載)。部分崗位還要求開展專業科目筆試。考聘崗位筆試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具體測試方向請認真閱讀《2021年下半年內江市市本級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所列規定,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2.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項目人員,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縣級市)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2分,其中“大學生村官”被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但政策性加分(含“大學生村官”經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以上加分事項按上述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確定的規則進行加分。
已經通過加分、專項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錄(聘)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再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考聘的,不再重復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3日在工作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將以下材料交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內江市市中區翔龍山報社路157號,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705室,聯系電話:0832-2051136),以便審查。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由考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加分(特別提示: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交材料,視為放棄加分資格。材料不齊備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官”、“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縣級市)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服務證書和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村官”經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另行加分的,須提供評為優秀的證書等材料。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官證》、《優秀學員證》、《優秀義務兵證》、有關記功獎勵等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于2021年12月4日舉行,連同專業科目筆試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6.筆試查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查分于成績公布后兩日內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提交申請。
筆試科目有缺考或成績為0分和筆試資格取消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
按照面試人數與考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具體事項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參加面試,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自己填錯聯系電話號碼、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考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做好記錄。
3.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考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接到面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工作時間)持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及考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到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需明確面試報到時間和地點);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審查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接到遞補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工作時間)到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在此期間因通訊工具停機、關機或無法接通等原因無法通知到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做好相關記錄;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相關證件、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以及放棄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其中,幾種報考對象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供以下手續:
①報考者如系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委培生、定向生、公費師范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和簽約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③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4.面試繳費:進入面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5.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6.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7.面試環節形不成競爭態勢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本次市本級事業單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競爭態勢的職位且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的面試成績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七、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繼續加試,以加試的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面試人員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察環節的,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懷孕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國公考錄函〔2009〕7號復函精神執行。孕期結束視身體恢復情況接受未檢項目后,體檢結論為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形成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及行業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九、公示
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并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程序向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
十一、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市市本級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考聘工作全過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培訓。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0832-2042419
中共內江市紀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0832-2028388
內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中共內江市紀委監委駐內江市人社局紀檢組:0832-2067193
內江市人社局機關紀委:0832-2050892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各考聘崗位的條件設置及資格要求等事項請具體咨詢相關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
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電話:見《2021年下半年內江市市本級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