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有關職稱或職(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
溫馨提示: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推薦表等;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須聯系相關高;蚴〖壖耙陨舷嚓P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手續(模板參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5)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他人進行資格確認,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溫馨提示:現場資格審查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有境外旅居史、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當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居家隔離檢測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解除隔離證明。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的人員,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人員,現場資格審查當天需提供3天內2次(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瀘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當天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進入資格審查現場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組織考核
1.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直接面試考核方式。
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面試考核,面試考核成績現場公布,根據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招聘人選。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考核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因崗位報名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溫馨提示:參加面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有境外旅居史、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面試當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居家隔離檢測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解除隔離證明。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的人員,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3天內2次(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瀘考生,面試當天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忌M入面試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名額,由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2.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衛健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體檢、政審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由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擬聘人員為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與監督
(一)紀律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蒙哄過關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定,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3193863(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教師培訓科)
監督舉報電話:0830-3102652(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機關紀委)
附件:附件1-2.docx
1.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
2.同意報考審查意見
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