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聘請相關學科專業教師擔任面試評委。面試采取講課、評委提問、應聘人員答辯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其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快速反應等教師基本素養和基本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計算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①計算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計算考試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沒有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②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體檢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考察
由延安市教育局安排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重點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體檢合格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延安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1.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人員憑《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招聘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據《陜西省實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細則》(陜教規范〔2020〕1號)規定,公費師范生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
四、疫情防控
應聘人員應履行好個人疫情防控責任,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主動配合落實疫情防控規定,接受測溫、掃碼、戴口罩、一米線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注冊西安一碼通,并且查驗自己的“陜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陜西健康碼-場所碼”為黃碼、紅碼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及中高風險所在縣或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不得進入考點。“陜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有異常的請提前向轄區聯防聯控辦報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員核實情況,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離治療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或所在設區市來陜人員、境外來陜人員、密接人員等重點人群須完成相關隔離管控措施后,持解除隔離證明和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對故意隱瞞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追責。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筆試前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錄用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既有報名時的資格審查,也有聘用前的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等程序中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陜西延安中學:
13892168683(張老師)
15829117096(劉老師)
延安市教育局:
0911-7090802(人事科)
延安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