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涉及年限計算的時間截至2021年10月22日止。
(7)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進行掃描上傳。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弄虛作假者納入失信人員名單。
(8)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違反法紀行為和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4.報名人數公布:報名首日后的第7、第10個工作日在報名系統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
5.資格審核確認時間:原則上在成功報名后3天內完成審核,報考人員在招聘系統中及時查詢審核情況。
6.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二)確定入圍考試人選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道德表現、專業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情況,結合視頻資料評審等綜合評價,確定入圍考試人選。根據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設為X)按一定比例擇優確定各崗位入圍考試人數(設為Y),(具體如下:X=1的,Y=5X;X=2的,Y=4X;X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條件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入圍考試。本場次不設開考比例。
入圍考試的考生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報考人員也可在11月23日后在招聘系統中查詢入圍考試結果。
(三)考試
考試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試教或說課、答辯等形式,重點考查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專業素養和從教潛能等。其中音體美崗位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地點擬定在華中師范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內容及有關要求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具體如下:
1.面試前,進行資格復核(帶備網絡資格審核確認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復核),復核不通過的,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3.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70分,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環節人員。
4.面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6.面試成績及入圍體檢考核環節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欄公布。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專任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體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考核,由招聘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告公示欄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后,辦理接收、聘用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擬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2.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
3.因個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手續的;
4.不服從組織調配的;
5.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6.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的;
8.放棄聘用資格的;
9.未在約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系統通過證明的;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不準聘用的。
(二)其他:
1.以上涉及的時間期限,如上級因新冠疫情作出調整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因取消或放棄聘用資格產生的缺額,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統一設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3.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附件4)執行。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考生應按照考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健康防護和行程管理,主動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面試當天持考試當地健康綠碼和行程卡,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參加考試。
5.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中山市教體系統2022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專任教師崗位表(華中師范大學專場).xls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