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帶有本人照片的個人簡歷;
7.一篇應聘者近三年撰寫的反映個人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發表或獲獎的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請附相關佐證材料)。
(三)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本人。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四)考試(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論文答辯、線下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若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超過應聘崗位計劃1:5比例(含1:5)的,則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若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超過應聘崗位計劃1:5比例的,則需對應聘人員遞交的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以線下或線上論文答辯的形式進行評定。評定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根據分數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的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評定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論文答辯評定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面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水平考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地點暫定北京,時間暫定2021年11月6日-7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應聘人員在考察環節中出現自愿放棄或不合格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高中和初中、小學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在嘉興教育網、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符合嘉興市人才引進政策的教師,按有關規定給予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標準為:博士35萬元/人、碩士15萬元/人。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試成績公告等信息將在嘉興教育網(網址:www.jxedu.net.cn)、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體局“公告公示”欄中(網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發布。
(二)紀律與監督: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清華附中嘉興學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嘉興市教育局、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教育局、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清華附中嘉興學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聯系電話:
15825726699,0573-83620852(王老師)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0573-82058367(南湖區教體局)
監督電話:0573-83850331(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573-82832007,0573-82058801(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督導室)
清華附中嘉興學校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