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
⑤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聘。
(2)考生須本人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試。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三、面試、簽約
(一)面試時間
面試一般在資格審查全部結束后1-2天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與面試公告一并公布。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二)面試形式及組織
面試由龍崗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公告。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面試全部結束后1天內公布。
(四)確定擬聘人員
1.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整體情況劃定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從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公布面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2.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或合適人選較少,可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減少擬聘人數。
(五)簽約
擬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現場簽約一般在面試全部結束后1-2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排名依序遞補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教師的規定執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三)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龍崗區教育局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公示5天。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及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1年內(從畢業之日起算)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批準,未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試用期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六、防疫注意事項
考生進入資格審查、面試、簽約等環節,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須于考前14天起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健康申報,每日進行健康監測,打印并如實填寫《深圳市龍崗區面向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附件5);考試當天須生成綠色行程卡(生成流程:進入微信—搜索“國務院客戶端”—在“國務院客戶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證明”—選擇“疫情防控行程卡”—通過驗證獲取行程卡)、健康碼(根據考點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進入招聘考場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經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并配合檢測體溫。健康碼、綠色行程卡無異常,且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
(三)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考點當地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定。
考前14天內出現過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可疑癥狀、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碼異常的考生,進入考場當天還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進入考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健康碼異常或體溫≥37.3℃的考生。
(五)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六)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根據深圳市和考點當地當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程序內容等事項進行調整。
七、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10月9日。
(三)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均以證書落款日期為準),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到及聘用時,國內院校畢業生及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生還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境外院校畢業生及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由區教育局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并安排到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七)招聘信息查詢
1.微信公眾號:“深圳龍崗教育”
2.網站:“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3.報名系統:http://www.szkscp.com.cn/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89551913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