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教齡滿規定的年限(5年),每超過1年加0.5分,8分封頂。
③近3年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每次加2分,滿分6分。
④近3年獲得縣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的給予加分,榮譽頒獎單位及相應加分標準:縣教體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2分/人次,其中獲“園丁獎”3分/人次,縣委、縣政府、市教體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總工會3分/人次,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省總工會、省人社廳4分/人次,省委、省政府、教育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全國總工會、人社部6分/人次(以上獲獎應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實)。除黨政領導機關外,部門應與教育部門一并表彰;如某一教師同一年獲得多項獎勵,則取獎勵最高項加分,所有加分合并,6分封頂。
⑤近3年初三興趣小組檢測,所任教班級應屆考生興趣小組檢測前若干名給予加分。2019年九科聯賽前180名,每人加分0.5分;2020年九科聯賽前180名,每人加分0.5分;2021年九科聯賽前180名,每人加分0.5分。以上加分必須按平行班計算,分了快慢班的要按基礎年級平行班重新計算。若某教師同年教多個畢業班,則取所任教班的平均數乘以1.2計分。本項加分12分封頂。初中在崗教師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為近三年一直任教所報考學科,此項方可加分,否則此項不加分。
⑥近3年擔任初三年級班主任,任教班級學生興趣小組檢測入圍人員每人次加0.1分,4分封頂。
⑦近三學年度獲縣“園丁獎”、被評為市級以上優秀學科帶頭人和受市級以上黨委、政府、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實),其配偶在農村學校工作并符合條件參加縣城學校教師選調,該配偶可享受優惠加分2分(只計一次)。如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教師及其配偶同時參加選調,只許一方享受優惠加分。
(2)筆試
報考人員全部進行筆試。筆試范圍為公共知識(《教育心理學》)和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初中崗位為高考水平,小學崗位為中考水平,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為高校所學專業知識)。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分值分別占10%和90%。
8月19日發放準考證,8月21日上午舉行筆試,地點為城北中學,8月22日公布成績。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吉安縣選調縣城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縣長肖柏林、副縣長曾誠任巡視員,縣教體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曉斌同志、縣委編辦主任何素萍同志、縣人社局副局長李勝生同志任組長,局教體局副局長李莉同志、彭國權任副組長,王小平、王春林、鄒芳強、周建平、孫進明、匡賢杰、朱詩浩、彭海濱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彭國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局人事股,負責具體工作。
六、說明
1.近3年范圍指:年度考核指2018、2019、2020年度;教師節表彰指2018、2019、2020年所獲榮譽,其他涉及時間均為2019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所有終算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2.綜合性榮譽指: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教師節表彰的優秀教師(含優秀特長、優秀課改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當年教師節期間縣委、縣政府未表彰的,由縣教體局表彰的綜合性榮譽等同于縣委、縣政府表彰。
3.所任教班級學生九科聯賽前若干名,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校長簽字,并提供學校加蓋公章的當年班級學生花名冊和任課教師安排表,到縣教研室審核。年度考核、任教時間、地點、獲獎等情況,由學校審核蓋章、校長簽字交人事股審核。
4.所有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各種信息、資格條件須真實有效且學校須指定專人負責審核蓋章,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或審核材料不實,將追究其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某個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小于2:1,則調減選調職數或取消該職位的選調,所需教師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6.若考生總分相同,以優惠得分高者優秀錄取。
7.初中每校按報考崗位每一學科只限選調錄用1人;小學學科每個鄉鎮按報考崗位每一學科只限選調錄用1人,如按要求錄用完后還有余額,則按高分到低分錄用。
吉安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