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質量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成績為總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工作由隆安縣教育局會同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4.面試成績的公布。面試成績需經考生簽字確認并按照規定進行公布。面試成績末位相同者當天以試講形式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三)考察
1.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如有加試則根據加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2.招聘單位負責考察人選的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并對報考者提供的應聘材料原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工作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出具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人員。
(四)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報考者本人自付。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須當日或當場完成復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參加復檢人員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承擔復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只對復檢項目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的最終結論由承擔初次體檢的醫療機構根據復檢結論做出。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遞補人選,并按照前款要求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
(五)公示和聘用
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從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隆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掛網,同步在隆安縣教育局公告欄張貼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報送聘用材料。
六、薪酬待遇和優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人員待遇。執行《自治區編辦教育廳財政廳關于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5〕85號)文件規定,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二)住房待遇:參照《隆安縣人才安家費補貼暫行規定》執行,優先保障購買縣人才公寓現房。
七、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嚴格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按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不得參與公開招聘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會議討論等工作。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與本單位人員涉及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接受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共同研究決定。具體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本次招聘咨詢電話為:0771-6522622黃老師、黎老師。
(四)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為:0771-6522141。
附件:
1.隆安縣2021年“雙選”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隆安縣2021年“雙選”招聘高中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