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成績=教育理論成績×40%+教學教法成績×60%+政策性加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及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未就業人員的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2份;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2份;網上打印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所在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一式2份,到駐馬店市實驗中學(文明路與洪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單;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資格確認時,如出現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普通學科面試,按所報學科,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講一節與報考學科、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體、音、美、幼教等特殊學科面試,采取講微型課加專業才能展示的方式,講微型課、專業才能展示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
(1)普通學科。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面試成績×60%。
(2)體、音、美、幼教等特殊學科。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講課成績×30%+專業才能展示成績×3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微信公眾號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按面試成績的高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成績依然相同,進行加試確定。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項目和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參照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與歷次修訂內容,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階段如出現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六)選崗與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組織考察合格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招聘崗位,選崗環節出現自動放棄的,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選崗。選崗結束,及時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有關手續、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相關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是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隨意擴大報考范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序、條件和標準。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于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情況,也要采用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報考者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任職回避。
本簡章由駐馬店經濟開發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駐馬店經濟開發區所屬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2021年駐馬店經濟開發區所屬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監督咨詢電話:
駐馬店經濟開發區教育體育文化局:0396—2227579
駐馬店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96-2681316
駐馬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