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寫簽名提交《2021年郴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提交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和報考崗位要求其他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非2021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要求有二維碼)。
2021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就業推薦表與畢業證、學位證一同交驗。
(3)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同期勞動(聘用)合同(公務員身份的需提供錄用資料)和社保部門出具的同期社保繳費記錄。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面寫好崗位和姓名)。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⑴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⑷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2.面試對象。按入圍筆試成績要求和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3.面試形式。具體面試形式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能力素質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只需試教的:面試成績=試教成績×100%;
只需結構化面談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談成績×100%;
試教+實際操作的:
面試成績=試教成績×50%+實際操作成績×50%;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⑴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⑵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面試總分均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郴州技師學院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郴州技師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學院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提交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的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單位按有關政策確定。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紀律與監督
學院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2880980。
五、特別提示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報考人員須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3.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5.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6.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業務咨詢
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由郴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5-2871958
郴州技師學院組織人事部:0735-2898520
附件:2021年郴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郴州技師學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