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登錄報名系統,雙面打印);(2)有效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證書等(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書和學院蓋章的成績單),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提供《報到證》,暫緩就業的要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5)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執業資格證);(6)崗位有效證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有關材料)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7)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8)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9)職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9)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三)筆試
1.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待定,請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不打印的責任自負。
2.筆試內容
教師崗位和“三支一扶”專項招聘崗位筆試內容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通用衛生知識和素養。
3.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見準考證,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4.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信宜市教育局和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劃定。筆試成績將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行查詢。
(四)面試
1.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2.打印面試通知書
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間,請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網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見面試通知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或攜帶證件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形式及內容
(1)教師崗位面試以說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對象的教學設計、教學方法、語言表達、板書和教態等,每名面試考生備課15分鐘,說課10分鐘。請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2)“三支一扶”專項招聘崗位和校醫崗位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對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組織協調、人際溝通和專業知識等綜合能力,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
(3)面試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3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4.總成績計算
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則抽簽確定。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若行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事項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九)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三年方可鎮間調動或參加城區市直學校考試,滿五年后方可調離信宜市。
2.自2021年4月起,凡聘用到市直學校任教的教師,須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內按規定安排到鎮村學校交流輪轉教學3學年;凡聘用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自聘用之日起5年內要服從主管部門安排,到市直學校跟崗1學年。除此之外,還須服從鎮(街道)中心學校安排,要有1年以上本鎮(街道)中學或中心小學任教經歷。(注:支教和跟崗時人事關系均保留在原學校)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4.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5.本次招聘職位表(見附件1)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填報,請自行查閱。
6.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過程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可在崗位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10月31日。
7.根據防疫要求,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核、筆試和面試等應聘過程中,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考點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衛生防疫工作的,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棄考。
8.本公告由中共信宜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一)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668-8815211,聯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號三樓)。
(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668-8814674,聯系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市教育局三樓)。
附件:
中共信宜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