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所需上傳應聘材料和證件均為原件掃描。為確保招聘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招聘主管單位資格初審時只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進行審查。
2.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時,招聘崗位代碼一旦選定后,其考試排名均在該崗位代碼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代碼內有效,與其他崗位代碼無關聯。
3.應聘人員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要求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以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的人員,一經查實存在工作經歷,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招聘考試和資格復審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
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設合格分數線:當本崗位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本崗位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崗位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或核減后崗位人數)以1:3的比例,從筆試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40%)+面試(60%)。
(一)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開放時段為當天9:00~17:00),登陸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21年7月,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參加筆試的考生可登陸報名系統,自行查閱筆試成績、面試資格信息等。
(三)資格復審
在領取《面試準考證》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網上打印“資格審查登記表”1份并簽字確認,提供網上報名時所上傳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驗審后返還本人,復印件由招聘主管單位留存,復印件按順序排列并裝訂。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招聘主管單位決定是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面試人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按照城鄉搭配的原則,將招聘學校分成若干組,由考生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筆試成績相同者按抽簽號順序)自愿選擇相應組別后,分組進行面試。
3.面試以模擬上課為主,采用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選的方式。音樂、體育、幼教崗位增設專業技能測試。
4.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前14天內來自或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地中的低風險區域的考生,還須主動出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五、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
在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招聘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或核減后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政審)的人選(總分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教育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根據應聘人員選崗結果,各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六、體檢
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錄取
因考察(政審)、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用人單位申請,區教育局批準,可在報考同一崗位同一組別的人員中按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擬錄用公示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錄用人員名單,按規定在相城區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報區委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錄用等相關手續。
錄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學校簽署《勞動合同》。應屆畢業生和以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的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錄用。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用人員統一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以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的人員,錄取后一經查實存在工作經歷,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他說明
本次招聘人員納入年金制教師管理,薪資報酬、住房公積金等參照事業同類編制人員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85181045。
十、本公告由相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85182102。工作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蘇州市相城區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