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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區第三中學是由西安市雁塔區政府設立開辦的一所高品質公辦中學。現根據學校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各學科教師及行政教輔人員52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6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驗。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類證書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對工作經驗有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6月30日;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所需條件詳見《西安市雁塔區第三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各學科教師及行政教輔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在線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復審、筆試、在線心理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組織實施,并將招聘結果報雁塔區教育局人事科備案。
1.發布招聘公告
采用網站發布信息與多媒體推廣的形式,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ta.gov.cn/)、西安人事考試網(http://xapta.xa.gov.cn/)、前程無憂網(www.51job.com/xian)、前程無憂APP上發布。
2.報名與資格初審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置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http://campus.51job.com/ytsz2021/。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至7月2日(星期五)17:00,共10天。
(2)報名時所需上傳資料:
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證件照;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國內學歷需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上傳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相關證件電子版;
④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榮譽證書、任命文件、職稱證書、聘任證書、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聽課記錄、教案、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能夠證明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及年限的證明材料。其中,報考教師崗位的工作經驗證明材料,需重點證明從教的起止時間、學科及學段(不同單位工作證明須分開提供);
(3)根據西安市雁塔區第三中學2021年秋季首班招生情況,現招聘公告中核定招聘的52人,會根據將來實際招生開班的情況再次核定招聘人數。若出現增加或核減或核銷招聘人數的情況,將在前程無憂網(www.51job.com/xian)公示。
3.網上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7月5日(星期一)9:00至7月7日(星期三)17:00,共3天。
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期間可電話咨詢初審結果,資格初審結束后未通過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4.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2021年7月9日-7月10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下載并打印《西安市雁塔區第三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各學科教師及行政教輔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登記表并發送至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
②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
③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國內學歷需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⑤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榮譽證書、任命文件、職稱證書、聘任證書、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聽課記錄、教案、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能夠證明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及年限的證明材料。其中,報考教師崗位的工作經驗證明材料,需重點證明從教的起止時間、學科及學段(不同單位工作證明須分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工作經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30日。
注:資格復審材料原件核驗,復印件收取后不予退還。
注意事項
①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②資格復審通過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報名結束后,未進行資格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③應聘人員應攜帶指定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