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面試考生及工作人員趕到面試地點,即:井岡山中學綜合樓。
2、8:10面試考生憑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候考;進入候考室時,不準攜帶任何說課用品,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備課室備有教材、水芯筆、紙張等說課用品。
3、8:20評委進入說課室確定說課內容,并用一個信封裝好。
4、8:30,各組聯絡員召集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先抽報考崗位順序,再抽考生說課順序,抽簽表上的順序號要銜接起來,不能間斷)。8:50,各組的第一位考生在備課室抽簽確定說課內容(由備課室工作人員組織抽簽,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說課內容由第一位考生抽簽確定),并開始備課(備課時間40分鐘);后每間隔10分鐘,考生按順序依次進入備課室備課。9:30,各組的第一位考生進入說課室說課,后每間隔10分鐘,考生按順序依次進入說課室說課。
5、評委評分時,為有利于對比,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前三名考生待第三名考生面試之后一起給分。
6、監察、統分組收集評分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算出考生的平均分并當場亮分。
7、考生說課結束后,在指定的位置等待說課分數,待下一位考生說課結束時,由聯絡員帶領前一位考生去說課室聽取說課分數并簽字。
8、聽取說課分數后,考生離開考試區。
六、面試規則
1、考生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進入候考室。
2、考生不準帶教材和備課資料。
3、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區。
4、考生必須服從管理,遵守考試紀律。如違犯考試紀律,按《應考人員違紀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予以處理。
5、評委(外聘)及考室內工作人員要將手機關閉并交后勤保衛組保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善始善終,完成工作任務。
七、評委職責
1、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好評委工作。
2、按評分標準認真評分,做到準確、公正、合理,不打人情分。
3、評分時不得互相商量或暗示,若需要向考生提問時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親切。
4、嚴守考試紀律,在場內不做與面試無關的事,不得向外泄露考場評分情況。
5、善始善終做好評分工作,不得擅自離開面試場所。
八、應考人員違紀處理規定
為嚴明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對應考人員違紀作如下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試資格:
1、不按規定時間到達候考室候考者;
2、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
3、擅自離開候考室和備課室者;
4、無理取鬧者;
5、在評委面前故意泄漏姓名等個人信息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用資格:
1、擾亂考場秩序者;
2、有舞弊行為者;
3、冒名頂替代考者。
九、其它說明
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2、以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其它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職數1:1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末位同分則面試成績高者入闈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筆試專業成績高者入闈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3、部分崗位因網上調劑補報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1:3),則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但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4、如因應聘人員報考時所填報的聯系方式不暢通,造成無法聯系,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以自動放棄處理。
十、招聘職數及面試考生數
(略)
十一、聯絡員工作安排
(略)
十二、面試疫情防控要求
面試前必須接受健康檢測。所有考生到達面試考點后,在入口處接受體溫檢測,若體溫正常可以進入面試場所,嚴禁體溫超過37.3℃、咳嗽的考生進入面試場所。考生參加面試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面試時可不戴口罩),排隊等候須間隔1米以上,候場時按要求定點定位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嘩、不串崗串位等。
十三、本方案未盡事項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