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由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區編辦、區人資局核準后可予以保留。
3.報名確認及繳費
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應在2021年6月23日12:00至6月30日17:00,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時參加報名確認及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審查通過且繳費成功的考生請務必打印《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2021年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試資格審核。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屆時通過審核并繳費的應聘人員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張黑白打印即可)。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疫情防控要求,以準考證上通知為準。小學教師主要測試小學教育綜合知識;幼兒園教師主要測試幼兒教育綜合知識;保健醫、保育員主要測試教育、保健保育綜合知識。筆試試題的命制和閱卷委托專業考試機構進行。
(五)面試人選確定與資格復審
1.根據崗位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
2.筆試結束后,適時在武漢人事考試網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網發布筆試成績查詢通知、資格復審通知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3.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按照《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材料目錄》(見附件2),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發放《2021年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教師招聘面試通知書》,復審不合格者(資格條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4.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若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通知資格復審。
(六)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說課、結構化面試、專業特長展示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語言表達、思維品質、教學設計、教學實施與評價、專業(才藝)特長等綜合能力及水平。
(七)體檢、考核和簽約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崗位,實行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體檢、考核環節。參加面試的人數少于招聘人數時,該崗位計劃相應核減至與參考人數相同。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標準執行。
考核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可采取閱檔、個別談話、單位座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健康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身份情況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后,與招聘學校(幼兒園)簽約。
(八)崗位認定登記及聘用人員管理
1.中小學聘用人員按照《武漢開發區(漢南區)教育系統合同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規定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聘用制教師聘用合同》,執行全區統一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比照同類公辦教師確定工資待遇,并辦理企業職工保險和公積金。
聘用人員按照武漢開發區(漢南區)崗位設置相關規定辦理崗位認定手續,在試用期間,暫時認定登記在管理或專技中的“未定級”,待其試用期滿后,依據崗位任職條件認定到相應登記崗位。
2.幼兒園聘用人員按照“以錢養事”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專任教師和保健醫薪酬標準按每人年平均12.23萬元包干撥付用人單位考核發放,保育員薪酬標準按每人年平均9.28萬元包干撥付用人單位考核發放,并按照管委會(區政府)關于“以錢養事”教職工薪酬增長長效機制予以保障。
五、其它事項
(一)應聘環節的有關通知將通過網站發布公告或以短信、電話等形式告知,注意提醒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武漢人事考試網、武漢開發區(漢南區)政務網。
(二)報考在職教師崗位的人員,資格審核時必須提供真實可靠的至少兩種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工作經歷時間為近三年內連續兩年工作不間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實習期不納入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范圍。教學工作經歷要求是中小學校相關教學工作經歷,不含培訓機構。辦理崗位聘任手續時必須同時提供社保繳費清單和勞動合同方可計算工齡。
(三)本次招聘人員一經聘用,簽訂最低服務期5年的聘用(勞動)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資格:
1.本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畢業派遣手續;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辦理完成檔案轉移手續;
5.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保育員證書;
6.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7.提供虛假信息或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考試未組織、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編輯、出版考試教材;也未組織訂閱或指定任何與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輔讀物及復習資料。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7-84897867。
(七)本次招聘工作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7-84850632。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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