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試
筆試及面試,均為百分制,分別占綜合成績的60%、4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①筆試
采用閉卷方式,時量為120分鐘。
時間:7月1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地點:長沙,詳細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從事相應學段教育教學所具備的專業知識(90分)、教育理論(5分)、教育政策法規(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各類型筆試專業知識分別是:
報考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基礎課、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為該學段(該學科)教育教學所具備的學科專業知識。
報考小學綜合教師崗位的,為小學教育教學必備的小學語文數學專業知識,且語文、數學分值比重各占專業知識的50%。
報考職業中專專業課、心理健康教育及特殊教育崗位的,為該崗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個人能力。
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從事幼兒教育教學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報考保育員崗位的,從事幼兒保育員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及個人能力。
參考憑證: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48小時內彩色打印的紙質版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等四證。自備口罩,經體溫檢測無異常方可進入考點。
筆試成績查詢:7月26日起上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報名人員如對筆試成績有疑問,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查分申請書到溆浦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查分。受理查分申請的時間為7月27日8:30-18:00時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面試
對象:根據考生報考學段學科,依據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計劃數1:2依次確定面試對象。當筆試總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當專業成績相同時,學歷高者優先;當學歷又相同時,教師資格證層次高者優先;當教師資格證層次再相同時,年齡大的優先。下同。
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間:進入面試環節的對象,請于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在報名網站(湖南人事招考網(http://www.zrpta.com))自行打印《面試準考證》。
時間:7月31日上午6:30-面試結束(具體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地點:長沙,詳細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參考憑證:面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48小時內彩色打印的紙質版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等四證。自備口罩,經體溫檢測無異常方可進入考點。
形式內容:幼兒教師崗位為五項全能+特長展示,其他崗位為說課。其中:
所有音體美學科崗位須增加專業素質測試;心理健康教育、職業中專專業課教師、特殊教育及保育員崗位須增加實際操作。
5、資格復審
時間:8月4日—8月6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時間)
地點:溆浦縣教育局
對象:根據考生報考學段學科,依據筆試面試成績按分值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資格審復審對象,出現并列名次時,處理方法同上。
具體安排:
A、8月4日:報考高中、中職、初中崗位的考生。
B、8月5日:報考小學、小學綜合教師崗位的考生。
C、8月6日:報考幼兒教師、保育員、特殊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崗位的考生。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資料:
A、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限高中、中職基礎課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英語等級證書(限英語崗位)、手語證(限特殊教育崗位)、職業資格等級證(限職業中專汽車檢測與維修崗位)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書面承諾書(按公告要求應提交的相關考生);
B、縣外及本縣教育系統外在編在崗的報考人員須出具原單位及原單位所在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體檢
①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分學段學科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放棄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有關真實情況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②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據實收取。
③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④體檢時間:8月12日上午6:30空腹到溆浦縣教育局集中。
7、考核(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等額考核(察)。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進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時提交本人檔案,便于審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8、公示
由溆浦縣教育局、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核(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相關的媒體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實名舉報。
9、擇崗
經公示無異議后,依據考生最后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分學段學科依次公開擇崗。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抽簽形式決定擇崗順序。擇崗時間、地點以溆浦縣教育局通知為準。
10、簽訂聘用合同
擬錄用人員經溆浦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5年,其中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錄用后,辦理入編手續。同時,須在錄用崗位上工作滿5年方可異動。錄用后發現弄虛作假者予以清退,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境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出現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報考職業中專專業課、心理健康教育崗位的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錄用崗位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我縣教師招聘實施過程中,有關招聘政策、程序、標準,各招聘環節的具體工作安排及所有相關信息發布,只通過溆浦縣人民政府網站、紅網溆浦站、湖南人事招考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以上安排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布的變動通知為準,且變動信息提前3天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745-3324133(溆浦縣教育局)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9728875
監督電話:
0745-3331355(中共溆浦縣紀委溆浦縣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745-3323552(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此招聘方案解釋權最終歸屬溆浦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2021年溆浦縣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 附件2:2021年溆浦縣教師招聘崗位明細表.xls
附件4:溆浦縣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方案.doc
溆浦縣2021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