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各站資格復審、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聯(lián)系電話:0518-83222525。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兩張;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灌南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方面的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國家防疫健康信息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國家防疫健康信息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筆試結束后當天下午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南教育專題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教育專題網站公布。
1.面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
2.面試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七、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儗⒃诿嬖嚱Y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布。
八、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崗位詳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二、監(jiān)督和舉報
(一)灌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三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3236689。
(二)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崗位表.xls
2.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選崗表.xls
3.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報名表.xlsx
灌南縣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