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人,完成繳費方視為報名成功,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人員,先在網上完成繳費,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并參加考試后,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至昆山人力資源市場考試培訓中心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8)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報名成功的人員自行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逾期作放棄處理。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1年6月18日09:00至16:00。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通過方可取得面試資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崗位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均通過考試報名系統查詢,查詢通道開啟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網上公告。
初審結果查詢、報名修改/改報、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打印、成績查詢等均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通過“已報名考試”進行操作。
具體流程:登錄考試報名系統→已報名考試→進行中考試→根據考試名稱進行操作。
六、資格復審
1.進入面試人選必須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后,予以參加面試,若因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2.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遞補人選須在接到通知后1日內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暫定為筆試結束后一周內進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請所有考生務必及時查看網上公告,提前準備好復審材料。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醫師(或護士)資格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2021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則須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3)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及委托書。
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部分資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過資格復審且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昆山人才網(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自行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面試通知單》,打印時間在資格復審后對外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網上公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以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昆山人才網(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體檢
1.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
2.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通知單》為準。所有進入體檢的考生必須自行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體檢通知單》,請及時關注網上公告。
3.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察(政審)
1.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2.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體檢、政審、錄取資格出現計劃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遞補對象須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或短信通知)的2日內反饋個人意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十、錄用
1.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對擬錄用人員實行統一分配,如不服從分配的,取消錄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用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2.待遇:按照職位類別執行學校相應崗位待遇。
十一、紀律和監督
1.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2.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512-57441537
十二、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現場完成環節的考生,必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佩戴口罩、出示蘇康碼、配合測量體溫,如違反規定或發現非綠碼、體溫異常、咳嗽、乏力等癥狀,一律予以勸返。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并對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簡章》由張浦鎮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12-55137246
用人單位咨詢電話:0512-57445868、0512-57451721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張浦鎮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