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布入圍人選
根據選調計劃,在達合格線人員中,按照各學科參考教師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并予以公布。選調計劃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
各高中(含五汛中學、獐溝中學初中部)報考同一學科的,從高分到低分選調人數不超過2名;各初中、淤尖實驗學校、濱淮農場學校報考同一學科的,從高分到低分選調人數語文、數學、英語不超過2名,其他學科不超過1名。通榆、天場、農業園區、陳濤、界牌小教報考同一學科的,從高分到低分選調人數不超過4名;其他各鎮(區)小教報考同一學科的,從高分到低分選調人數不超過3名。
5.考察
組織對公布的選調入圍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教育教學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出現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相關規定遞補,遞補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6.擇崗
根據選調計劃,入圍選調且考察合格的教師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崗(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擇崗時間和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擇崗后所有崗位不得放棄也不再遞補。
7.聘用
入圍選調的教師擇崗后仍在原單位工作,選調教師名單報縣有關部門審定后,于今年8月份統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六、其它
1.為切實加強對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以縣分管領導為組長,縣政府辦、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和縣教育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2.報名參加選調人員,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實行試用期制度。對不能適應縣城高中崗位教育教學,或一學年內所任教學科考試成績連續兩次位于年級同學科末位的,回原學校工作。
3.報名參加選調人員,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根據職稱和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在選調單位進行重新聘任。2016年以來以“鄉村教師”名義申報并取得高級職稱人員,執行江蘇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規定,“由鄉村學校教師崗位流動到非鄉村教師崗位,評聘不滿5年,應重新評聘”。
4.報名所需各類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報名之日。
5.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報考人員進入考場時需出示彩色打印、考試前一天的“蘇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蘇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考場。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境外旅居史的參考教師還應出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7.本次選調工作相關政策由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
濱海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