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個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
1.考試時間及要求。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考場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將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上公布(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主),開考15分鐘后,不再允許遲到的考生進場考試。
2.筆試的形式及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及學科專業知識。
3.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召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筆試成績及崗位專業特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考生的平均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參加面試。
4.筆試成績公布: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信息公開-公示公告”欄上公布筆試分數線及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確定面試內容,采用課堂教學和答辯的方式,考核應聘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面試成績為100分(其中,課堂教學80分,答辯2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
2.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每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前3名進入面試,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的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上公布。
4.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5.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上公布。
6.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面試后,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的標準和要求,學校組織面試人員進行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并到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八、考察
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九、確定擬錄聘名單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聘人員名單。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從所報考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在報省教育廳審批后,在海南省教育廳網站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一、聘用和入編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相關材料報送海南省教育廳、海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審批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辦理擬聘人員報到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公開招聘辦公室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學校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招聘各環節的成績(結果),接受社會的監督。
(三)加強對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要求工作人員認真工作,堅持原則,嚴守工作紀律,防止各種作弊行為,避免差錯。
(四)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按照瓊人社發〔2018〕516號文件有關規定,取消作弊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海南省國興中學紀委設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六)咨詢電話:0898—65911810 聯系人:楊老師。
(七)監督電話:0898—65912690 聯系人:陳老師。
附件:
1.同意報考證明(模版)
2.海南省國興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海南省國興中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