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3)。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及其他相關證書須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
3.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4.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資格審查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等相關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在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完全相同且超出崗位設置數量的須進行第二次面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組,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同一崗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組織考察。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因個人原因要求離開聘用單位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崗位條件等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38—6270996(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招聘監督電話:0538—8221767(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
泰安市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安市泰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