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或證明,或遇不符合《2021年泉州市惠安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錄聘資格者,由報考人員自負全責,并按規定遞補。
6.因個人原因而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7.考生需備好個人健康證明,在進入惠安縣教育局時,需主動出示考生“八閩健康碼”,并如實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10),在資格復審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以下“四類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證明):(1)來自高中風險地區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員接觸史或有疑似癥狀等情況的考生,以及資格復審前14天體溫異常的考生。(2)資格復審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過核酸檢測的考生。(3)共同居住家族成員中有以上情況的考生。(4)資格復審前14天工作(實習)崗位屬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口岸檢疫排查人員、公共交通駕駛員,鐵路航空乘務人員的考生。
8.請各位考生掃描加入2021年惠安縣編內教師招聘群,群內昵稱以“招聘崗位+姓名(名次)”命名,如“小學語文+張三(6)”,并及時關注群內通知。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惠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7394096、87387040。
附件:
1.2021年惠安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名單
2.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
3.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書樣式
4.入職承諾書
5.2021年新任教師招聘資格復審目錄
6.2021年惠安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
7.棄權聲明
8.縣級計生證明(泉州市戶籍的考生表式)
9.縣級綜治證明(惠安縣戶籍的考生表式)
10.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諾書
附件1:2021年惠安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名單.xls
惠安縣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