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簡章發布網站公告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被核減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5月28日14:00—16: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7.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系統上的誠信協議,根據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如對報考資格條件存在疑問,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向招聘單位咨詢確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考試前對報名成功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30日9︰00—16︰00。
2.資格復審地點: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常州市新北區嫩江路8號)圖文樓7樓710會議室。
3.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需帶資料:
(1)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他人員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資格審核人員當場確認后退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2)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3)資格復審合格,領取準考證,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專業測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
(一)專業測試
1.內容:根據招聘崗位分專業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由應知和應會兩部分組成,其中應知占70%,應會占30%,歷史專業測試中應知部分占100%。
2.時間:2021年6月19日7︰00起(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提前10日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3.地點: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
4.分值: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成績當場公布。
(二)說課
在專業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測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說課人選,若該崗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說課人選;
1.內容:根據招聘崗位分專業進行說課;
2.時間:以說課通知單為準;
3.地點: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
4.分值:說課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
(三)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按專業測試成績占60%、說課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
學校應當按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報考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應聘人員聘用后三年內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說課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咨詢及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1162012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689138,0519-85681925
七、本簡章由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江蘇省常州技師學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