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教育專題網站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教育專題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滿分為100分。演課時,虛擬有學生在場上課,須有相應的教案,應聘者不得與評委互動,時間不超過8分鐘,教案質量納入評分。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由灌南縣教育局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參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灌南縣教育局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灌南縣教育局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教育專題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灌南縣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的資格。
八、選崗與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考試成績高低順序(考試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選擇城區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體育的31名教師及選擇城區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的23名教師再由電腦搖號派位到城區相關學校,具體選崗、派位崗位詳見《選崗表》和《電腦派位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備案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除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外,應當在灌南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2021年畢業的應聘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灌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灌南縣2021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灌南縣2021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選崗表.xls
附件3:灌南縣2021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電腦派位表.xls
附件4: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灌南縣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