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每組評委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7.成績排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圍體檢的考生成績相同,則按面試總分(即每組所有評委分數相加)高低排序;如果面試總分仍相同,則按所有評委評分中最低分數排序,分數高的入圍;如果還相同,則按所有評委評分中倒數第二的分數排序,分數高的入圍,依此類推。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桂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以受理。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緊缺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縣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8628501。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堅持“誰組織,誰負責”原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公開招聘工作。
(一)桂東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將物資保障、人員配備、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各環節。
1.考務工作人員行程卡、健康碼須為綠碼且體溫正常。
2.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3.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前,按當地防疫工作要求,對所有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進行行程卡、健康碼查驗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人員及健康碼行程碼非綠碼人員不得進入招聘現場。
4.報考人員須主動做好新冠疫情防護工作,科學安排工作生活,確保自身符合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對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行程卡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人員、體溫異常人員,但無法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不能出示包括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的一律不允許參加資格審查、面試;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參加各個環節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招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
桂東縣教育局人事股,0735-8628495;
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九、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招聘緊缺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桂東縣面向高校公開招聘緊缺教師報名表.docx
桂東縣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