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1.報考高中學校崗位的由選調學校組織筆試,筆試相關事宜由各選調學校另行通知。
2.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的筆試安排如下:
(1)筆試內容: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知識,時量120分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于5月8日9:00—17:00前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5)加分政策: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的按工齡加分,工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15年—19年的加2分,10年—14年的加1分。報考高中學校崗位的不加分。
(6)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成績+工齡加分。
(四)面試
報考高中學校崗位的由選調學校組織面試,面試相關事宜由各選調學校另行通知。選調學校根據考試結果按選調崗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入圍高中學校的考察對象與選調學校簽訂崗位聘任協議書,選調學校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將崗位聘任協議書交教育局人事股一份,同時上報選調人員名冊。已和高中學校簽訂崗位聘任協議書的對象不得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
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的免面試,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選調崗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入圍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績的,一并列入考察對象。
(五)考察
考察由教育局和選調學校組成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師德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工作量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報考期間的表現,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選調崗位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選調。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考察安排在2021年暑假進行,考察方案另行通知。
被確定為考察對象以后自動放棄的人員在5年之內不得參加進城選調考試。
(六)公示
按綜合成績、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調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聘用
根據擬調單位的空崗情況,按照崗位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聘用,無崗低聘,執行實聘崗位工資待遇。
五、工作紀律及要求
(一)本次選調工作由縣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教育局紀工委全程參與。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監督舉報電話0744—6220077。
(二)高中學校自行組織的筆試、面試方案報教育局備案同意后,在教育局派出人員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三)各學校應對照選調公告,嚴格把關報考條件,實事求是填寫報考審簽表。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報考人員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六、工作聯系
教育局人事股:劉春莉13272224575莫凱18807445123
第一中學:張家福13974430166
第四中學:陳林18974471678
賀龍中學:鄒紅13762182098
附件:
2021年秋季高中及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桑植縣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