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4月21日11:00-4月25日16:00。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服務平臺,關注系統審核結果,如需補充材料,請在初審時間內補充提交,4月25日16:00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初級、中級崗位(除短缺人才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按規定改報《崗位計劃表》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取消和核減崗位情況通過威海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4.資格審核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交《威海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報名成功后,網上報名平臺自動生成)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現場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威海職業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指定材料,均視為棄權。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如發生現場資格審核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現場資格審核結果為準。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崗位計劃表》中注明“免筆試”的崗位不進行筆試環節。
1.筆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采用百分制。筆試內容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主要測試政策法規、時政方針、職業教育等基礎知識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根據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答辯、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通過表達能力、教學方法、組織協調、專業知識儲備、技能水平等方面測評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招聘崗位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崗位具體面試方式見《崗位計劃表》,其中面試方式為答辯+技能測試的,按答辯成績占比40%,技能測試成績占比60%的比例計算面試成績;面試方式為試講+技能測試的,按試講成績占比50%,技能測試占比50%的比例計算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比40%、面試成績占比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形式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威海職業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
學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考察工作。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提取、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五)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并公布。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在縣級以上學校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用。體檢費用自理。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威海職業學院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做出結論。
學校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執行高等學校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相關規定,工資、福利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袁老師、殷老師宋老師、董老師
聯系電話:(0631)5700269、5700699
七、其他
1.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計劃表》,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根據個人情況,選報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登陸威海職業學院網站,了解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