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時間和地點將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核方式
1.編號01的招聘崗位考核方式為:心理測試、面試。
(1)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2)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總成績:面試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面試人員總成績及排名情況將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2.編號02的招聘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知識及與崗位相適應的相關知識,不指定考試大綱和任何參考書目。筆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如未達到1:3的比例,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進入參加心理測試人員的姓名、崗位、筆試成績及排名。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總成績: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情況將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和學生處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屆時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發布。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身份證;(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無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等證明材料;(4)公告和崗位表中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高;蚋咝]o導員工作經歷的證明、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等。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核、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資格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四)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之間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未能在50個工作日完成的,將在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時說明原因。
四、體檢、考察
(一)考核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核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組織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與備案
(一)學校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現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及監督舉報電話等。
(二)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三)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聘用審批后,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未按期畢業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財經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5-86718679、86718678
聯系人:胡老師、何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財經大學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6718706
聯系人:湯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附件:南京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崗位表.xlsx
南京財經大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