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4月25日9:00—12:00登錄原報名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崗位,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申請,經連云港市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網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人員應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面試。
2.面試主要通過演課答辯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2021年4月29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提前在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網另行補充公告,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并按補充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面試通知書,逾期者責任自負。
4.面試地點:連云港市連云區(具體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面試當天佩戴口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連云港市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國家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2021年畢業的應聘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連云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2310765。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1888083。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區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