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確認須提供應聘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2份,由應聘者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凡提供材料不全或與應聘報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試資格;逾期不到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核時間、地點、方式及考核內容范圍等另行公布。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應聘崗位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試時間不超過120分鐘,滿分100分。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教學水平、專業基礎知識、實踐操作及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面試考核成立面試考官組。每組考官一般為7人,其中校外考官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面試可根據崗位實際采取試講、實踐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
教學科研崗位的面試一般采取試講方式,特殊崗位采取試講和實踐操作相結合方式,考核順序現場抽取。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實踐操作時間不超過60分鐘,滿分100分。
行政管理崗位的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考核順序現場抽取,滿分10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不足6人,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順序現場抽取,滿分100分。
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3.成績合成。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最終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50%,面試50%;若面試采取試講和實踐操作相結合方式,則試講35%,實踐操作15%。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面試低于70分的應聘人員),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心理素質測試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考官成績總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心理素質測試與考察
校內用人單位負責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據應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首先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還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師德師風、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人事處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學校指定的醫院參加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心理素質測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愿放棄。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在池州學院網站公示7天。
因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且不得低于面試設定的最低分數線。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保密、監督等規定
保密、監督等事項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66-2748708(紀委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其他規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或到校后通過審查檔案等方式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公告由池州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單老師,聯系電話:0566-2748729。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池州學院2021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緊缺專業招聘崗位匯總表.xls
池州學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