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相關崗位確定的體檢對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績的,以面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以學歷高者為先,學歷仍相同者則按年齡較小者先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等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3.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及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報名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在體檢中如體檢單位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或無法如期作出體檢合格結論的,不予聘用,相關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二)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2.上杭縣教育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3.考察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具備辦理相應教師資格證條件要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察對象,須最遲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上杭縣教育局提交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因不及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而影響考察的,責任自負,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招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經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六、工資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參照編內同類人員核定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經考核合格,扣除個人應繳交的“五險二金”后,按月發放。
2.享受教績專項獎:由縣教育局參照編制內同類人員按學期核發到學校,與編制內同類人員參與教育教學質量績效綜合考評,按考評結果發放教績專項獎。
3.招聘到鄉鎮的教師享受鄉鎮工作補貼(按不同鄉鎮類別人均每月200-400元)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按不同鄉鎮類別人均每月400-600元)。
4.編外合同教師與用工單位編制內同類人員同等享受文明校園、綜治平安考評獎。
5.享受“五險二金”。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享受“五險二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單位和個人繳交部分按照相關規定的比例基數繳納,由相關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
6.聘用一年后,第二學年起經考核合格的,同等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增發績效工資4800元/年.人。
7.完成正常教育教學任務,經學年考核合格,上述收入人均不低于70000元/年。
七、聘后管理
1.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根據全縣小學教師缺額情況統一安排到相關小學(以下稱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服務期三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上崗后,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進修培訓、年度考核、教績考評等方面參照編內教師管理。
3.縣教育局、用人單位每學年組織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采取年度績效考核和業務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經考核教育教學能力差、不能勝任所任學科教學工作的,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4.聘用人員在繼續教育方面與在編教師享有同等權利,用人單位要加強聘用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聘用人員的學歷層次、師德修養和教學水平,完善聘用人員隊伍結構,切實提高編外合同教師的整體素質。
5.聘用人員符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條件的,可參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評審通過的享受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待遇。
6.聘用人員享有與編制內同類人員相同的法定假期。
7.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在編教師考核辦法制定聘用人員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辦法,進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優秀比例參照在編教師優秀比例執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結果于當學年度報縣教育局備案,并作為續聘勞動(聘用)合同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重要依據。
8.聘用人員所任教學科在全縣統考成績居同學科同組別前50%的,如上杭縣教育局仍需招聘編外教師,經考核合格,此類人員可優先聘用。
9.聘用人員在學年內不得中途擅自離職。聘期內可參加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但報考前須提前報縣教育局備案。
八、其它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列入國民教育系列的相應學歷,報考者用于報考相應崗位的大專以上學歷和專業,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2.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報名提交。
3.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其“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二)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按規定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監督電話為:0597-3884369(上杭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五)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六)若本次招聘未完成招聘計劃,將組織第二輪招聘,具體招聘辦法另行通知。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崗位表
2.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任教年限證
明表
3.2021年上杭縣公開招聘編外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杭縣財政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