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3月15日09:00-16:00登錄原報名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專業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經招聘單位申請,連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連云港教育網公布。
4.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教育網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五、考試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考試。應聘人員須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通過演課答辯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考試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試結束后在連云港教育網統一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需組織加試,加試辦法另定。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2021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22127。
2.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xlsx
連云港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