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2019、2020屆)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限“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等),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未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如某崗位報名人數過多,該崗位將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三)面試
1.面試方式:報考人員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為無生上課,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報考人員按現場抽簽的方式決定面試順序。每位考生的備課時間為40分鐘,無生上課時間為15分鐘。
2.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計算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宿松中學網。
(四)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宿松縣教育局和宿松中學組織實施。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1.人員確定:根據實際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出現第一名并列的情況,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
2.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3.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宿松中學復查核實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兩人以上組成)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環節的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宿松縣教育局和宿松中學根據報考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會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招聘情況提交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松縣政府網和宿松中學網公示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宿松縣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宿松中學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約定最低服務期限3年。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人員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證書原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招聘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六、有關事宜
本次招聘由宿松縣教育局和宿松中學具體組織實施,宿松縣人社局全程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宿松中學聯系電話:0556-7836585
聯系人:周主任13866613336
宿松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0556-7813475、7813476
宿松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
上述咨詢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宿松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宿松縣教育局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