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為筆試和面試(考核),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崗位專業知識。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筆試時間:2021年3月9日上午9:00-10:30
筆試成績公布:3月9日公布筆試成績,考生自行到桃源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招考信息)查詢。
報考人員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義,須在2021年3月10日15:00前申請查分。筆試成績查分范圍僅限是否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正確。
(一)面向桃源縣教育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原抽調人員公開遴選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成績占總分的60%。
(2)考核。(考核時間:2021年3月12日)
①開展干部測評和教育局班子測評,民主測評占總分的25%。
②工作業績、資歷加分,按照參考對象任職情況、抽調教育局機關年限、抽調期間獲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情況予以加分。此項加分占總分的15%。
(3)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考核得分(40%),考核得分=民主測評得分(25%)+業績、資歷加分(15%)
(二)面向桃源縣教育系統公開遴選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分的60%。
(2)面試入圍:面試入圍依據筆試成績按照遴選崗位的1:2的比例確定。
(3)面試時間:2021年3月12日;
(4)面試占比:面試成績占總分的40%。
(5)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筆試與面試成績均相同者,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具體筆試、面試(考核)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考,以上公布考試時間原則上不變,如有變更以準考證上的為準。
五、考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遴選崗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遴選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六、遞補。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依次遞補。
七、公示。根據考試、考察結果,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提交縣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擬聘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
九、組織、紀律與監督
(一)加強領導。成立桃源縣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社局牽頭,縣委組織部、縣委編委辦、縣教育局參與組織實施。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高揚
副組長:翦影全劍英魏勁松易際兵
成員:徐發祥郭述華文金華
(二)強化監督。成立遴選工作監督小組,由縣人大、縣政協、縣紀監委負責全程監督。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人員紀律規定,認真落實公開遴選工作中的公開制度、回避制度、申報核準制度和考試制度。對違反公開遴選程序和紀律規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依規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736-6622502
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0736-6625479
附件:
附件1:桃源縣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與數量表.xls
附件2:桃源縣教育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領導小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