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錄“教師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文件精神,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4月下旬市教體局公布考生個人統考筆試原始成績。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3月25-26日08:00-12:00,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宿州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淮海南路市教體局辦公樓801室,聯系電話0557-3929826)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1:3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資格復審人選、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將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提前公告。
關于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網上報名畢業證書所填專業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書面承諾,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可憑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段、學科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或提供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書面承諾,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六)專業測試及成績合成
1.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有關具體事項將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提前公告。
2.成績合成。報考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
最終合成的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統一組織實施。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安徽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辦〔2018〕56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考察、體檢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宿州市教育體育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宿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解釋。
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宿州市教育體育局:0557-3929826;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0557-3911011;
監督舉報電話:0557-392976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