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須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候考,報到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份(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從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三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應聘人員不得穿帶有標志性服裝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須服從工作人員統一管理。
3.應聘人員面試授課時,不得暴露本人姓名或其他個人信息。微型課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現行教材,教材由考場統一提供。
4.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場內設監控設備,全程記錄面試過程。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須通過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蒙速辦”APP、“蒙健康”APP、盟市健康服務公眾號、健康服務APP或微信、支付寶等平臺申領本人電子健康碼和行程碼。
2.應聘人員應從考試日前14天開始,啟動體溫監測,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如有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3.“健康碼”非綠碼、入境回國返回我市、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與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簡稱相關癥狀)的應聘人員,須落實“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3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14、21天進行檢測)”的管控措施,提供考前21日內3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測溫正常并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4.凡從自治區外返回我市的應聘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一律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在測溫正常并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5.從市外區內低風險地區來我市人員,須提供考試日前14天內體溫監測登記表,并提供健康碼和行程碼“綠碼”,在測溫正常并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6.對考前身體狀況異常、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本人提前報告巴彥淖爾市教育局,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凡不具備參考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7.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應聘人員提前準備好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用品。赴考時如乘坐私家車、步行或騎自行車,可不戴口罩;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8.應聘人員在打印準考證前應認真閱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護措施。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并追究法律責任。
9.應聘人員、陪考人員及其他社會人員的車輛禁止進入學校考點,為避免交通擁堵、停車困難和人員聚集,請應聘人員至少提前1個小時抵達考點。
10.每場次考試前,應聘人員排隊進入考點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屬于上述要求3、4情形的應聘人員)、健康碼、行程碼“綠碼”和筆試準考證,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由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確定能否繼續參加考試或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11.應聘人員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12.考試期間,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應聘人員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管理,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應聘人員,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的由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執行,視為提前結束考試。
13.應聘人員須提前規劃好出行時間和路線,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護。低風險地區的應聘人員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備用隔離考場和中、高風險地區的應聘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14.應聘人員離場時,要按監考人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注意保持人員間距。
15.以上內容將根據疫情變化隨時研判并調整,應聘人員要密切關注巴彥淖爾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巴彥淖爾人才網,及時獲取考試政策、制度規定和施考流程等相關信息。
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