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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國家統編教材師資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國家統編教材教師。此次招聘的教師納入鄂托克前旗教體系統中小學編制管理。具體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公開招聘中學教師2名,小學教師10名。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中學教師,面向內蒙古自治區招聘小學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相關條件,遵紀守法,無不良嗜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2)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定的身體條件。
(二)學歷、專業、戶籍及年齡等條件
1.中學教師:須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有相應學位證,主修專業對口(不含第二學位),具備一定的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戶籍不限,年齡在18—35周歲(1986年2月1日-2003年2月1日之間出生)。
2.小學教師:須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有相應學位證,主修專業對口(不含第二學位),具備一定的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鄂托克前旗戶籍(含高考前為鄂前旗戶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學歷條件可放寬至專科以上。限內蒙古自治區戶籍,(含高考前為內蒙古自治區戶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下同)戶籍遷入截止時間:2021年2月1日前)年齡在18—35周歲(1986年2月1日-2003年2月1日之間出生)。
(三)其它條件。
取得符合所報學段或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在考錄上崗后2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和合格的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證書(語文學科考生須取得二級甲等以上等級的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證,其他學科須取得二級乙等以上等級的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證(其中,民族語言授課畢業生須取得三級甲等以上等級的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等級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證暫不作要求,但在考錄上崗后2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現役軍人;曾有犯罪前科,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鄂托克前旗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有關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及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的步驟及程序
按照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簡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簡章。發布時間: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0日17:30。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形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點擊【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2月4日8:30至2021年2月8日17:30。
3.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1年2月9日24:00。
4.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2月10日17:30。
聯系電話:0477—7628120
3.報名要求:
(1)報考者須簽署《承諾書》,否則不予報名。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數碼藍底照片(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后請務必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2)每位考生僅限報考一個崗位,若同一考生出現報考多個崗位的現象,直接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初審。
1.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初審;對考生在網上報名后的1-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通過者,不能再修改報考崗位,且須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根據(內發改費函〔2015〕523號)有關規定,報名考務費:120元/人,繳費成功后,視為報名成功,確定為考試對象。不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個人原因導致繳費的,不予退還。報考者必須認真查閱初審和繳費結果,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如對本人報名結果有異議的,可咨詢,否則后果自負。
2.繳費完畢確認報名成功后請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承諾書》(一式二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無《報名登記表》和《承諾書》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3.農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考生和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報考費。但須先交費后退費。上述人員在考試結束后須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持所在地旗縣(區)扶貧部門檔案卡和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書于考試后20日內到指定地點辦理退費手續(另行通知)。
(四)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素養等知識(不指定復習范圍)。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