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未能提供相關證明、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告。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兩天內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布。
應聘人員隨身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板書等教學基本功。
報考崗位代碼49~51小學音樂教師崗、崗位代碼52~54小學體育教師崗、崗位代碼55、56小學美術教師崗、崗位代碼15~30職教專業課教師崗、崗位代碼60~65學前教育教師崗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技能測試(100分)組成。按模擬上課、技能測試各占50%計算面試成績。
報考崗位代碼01、66~68教師崗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答辯(100分)組成,按模擬上課成績占60%、答辯占40%計算面試成績。
報考其它崗位的,面試只進行模擬上課,模擬上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上課15分鐘。報考崗位代碼01、66~68教師崗的,模擬上課和答辯準備時間共30分鐘,面試時間共15分鐘(包括模擬上課和答辯,分別10、5分鐘左右)。
以上相關崗位的技能測試內容見《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部分崗位技能測試內容》(附件2)。
4.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考區內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報考崗位代碼01、15~22、66~68教師崗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報考其他崗位的,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權重,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
(六)簽約
報考崗位代碼01、15~22、66~68教師崗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依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約人員(面試總成績相同者,取模擬上課成績高者;如面試總成績和模擬上課成績均相同的,一并簽約)。
報考其他崗位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約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如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一并簽約)。
簽約對象名單和總成績在如皋教育信息網公布。如皋市教育局收取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非應屆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按規可暫未取得者除外)等,與其簽訂初步協議,并明確體檢、考察相關要求。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如皋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簽約人員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按實收取。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
2.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如皋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招聘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由考生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出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順序),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須在辦理聘用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國(境)外學歷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按規可暫未取得者除外),以便及時辦理進編和聘用手續。因應聘考生單方面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規定材料,則取消聘用資格。如皋市教育局與聘用單位將安排崗前培訓。
4.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兩個月內(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延至2021年8月31日前)簽訂聘用合同,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5.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6.擬聘用人員已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7.對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符合規定類別的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將依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如皋市教育系統人事編制關系。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入職后,符合我市皋辦〔2019〕75號文《優秀教育人才引進的獎勵意見》(詳見如皋教育信息網)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211或雙一流建設高校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如皋市當年高考或中考成績優秀的現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分別獲得16萬、9萬、8萬的獎勵資金,以及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綱、教材、輔導或復習用書、參考資料等,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組織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3.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外,其他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4.本次招聘,凡提供虛假信息應聘、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以及簽約后不履行協議等,均記入誠信體系個人記錄。
5.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須于考前7日內根據防控疫情要求進行健康申報,當天須形成當地健康碼。
(2)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和考試等環節期間,須主動出示身份證、當地健康綠碼并佩戴口罩,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簽訂《健康承諾書》,方可進入現場。
(3)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非低風險區旅居史、健康碼信息異常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招聘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如有調整將及時在如皋教育信息網發布相關通知公告,請報考者注意關注網上通知并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公眾的監督和人社部門的指導。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620339(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七、政策咨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7623016、87623071(如皋市教育局)。
附件:
1.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2.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相關崗位技能測試內容.doc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