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3.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核資料目錄》(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說課/試教)。
(七)面試(說課/試教)
時間:待定,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根據面試(說課/試教)成績高低,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于面試(說課/試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八)筆試
筆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時間:待定,具體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按照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
符合條件且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者免筆試,其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九)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考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綜合素質評估、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說課/試教)、筆試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從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粵康碼”或“穗康碼”等健康二維碼上如實進行健康申報,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穗方式等情況。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個人自行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二)考生必須同時憑健康二維碼、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及經考生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正處于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期的,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承諾書》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考前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的報告,方可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五)“粵康碼”或“穗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七)根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我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通過面試(說課/試教)、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七)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我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十)關于各招聘崗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1:30、14:00—16:30撥打附件中聘用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廣州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