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工作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每個考場設1個面試考官組共7人。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以上,方能進入考察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工作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疾旖M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兩人以上組成。
3.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疾斓耐瑫r,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4.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6.考察期間有自動放棄考察資格的,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7.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五、體檢
體檢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五款第(五)條規定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手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予聘用。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五)加大監管力度。參與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門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73-4217318
附件:1.灌陽縣鄉鎮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
2.灌陽縣鄉鎮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