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21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試
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各崗位考試辦法
1.專業教師(崗位代碼01、02)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試講、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試講人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人選(比例不足按實際人數確定試講人選)。
(2)試講:試講內容為片段教學(試講內容與要求在確定試講入闈名單時一并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入試講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2.輔導員(崗位代碼03、04)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二)綜合成績計算
1.專業教師(崗位代碼01、02):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2.輔導員(崗位代碼03、04):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三)招聘考試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參加考試人員成績、進入試講、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考試報名網、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六、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在報名成功后,請及時關注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人事招聘”欄有關考試事項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間考試要求。自覺承擔防疫責任,做好安全承諾,不隱瞞不謊報。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做好考試防疫準備,考生應通過閩政通APP申領“八閩健康碼”。筆試當天須攜帶本人手機以便現場核查健康碼。所持“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同時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考點。
對持“八閩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疫情風險等級,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筆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員接觸史、與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或有疑似癥狀等情況的考生,對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過核酸檢測的考生,對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上述情況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實習)崗位屬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口岸檢疫排查人員、公共交通駕駛員、鐵路航空乘務人員的考生,考前14天體溫異常(體溫≥37.3℃)的考生,還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筆試當天報到時或筆試過程中因體溫異常(≥37.3℃),須按防疫規定參加考試,并全程佩戴口罩。請廣大考生做好相關準備。
七、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關口366號,郵編:350101
電話:0591-22869963黃老師、江老師
十一、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廳和我院共同組織實施。駐福建省教育廳紀檢組及學院紀委辦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3491(駐福建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0591-87091212(省教育廳人事處)、0591-22869962(學院紀委辦)。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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