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面試由招聘學院會同人事處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以招聘學院電話通知為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從事招聘崗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若擬聘崗位考生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通過面試加試的方式進行確定。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在學校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與公示
1.體檢。學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以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布。體檢在三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復檢一般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由學校組成兩人以上考察小組,采取調閱檔案、個別談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對應聘人員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學校將考核通過、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審批
學校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審批手續,規定時間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不予審批聘用。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備案
學校將審批結果報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
八、聘用
對省教育廳、人社廳備案后的擬聘人員,學校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按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等手續。
九、其他事項
1.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公開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招聘工作若有異議,可向學校紀委反映。
學校人事處咨詢電話:0931-5252026
學校紀委監督電話:0931-5252133
附件1:蘭州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列表.xls
附件2:蘭州財經大學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報名申請表.xls
蘭州財經大學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