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設置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最低面試分數或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中共縣委黨校組織實施。
3.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選。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2.考察組織實施。考察由中共縣委黨校組織實施。
3.考察重點及方式。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選調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不予聘用;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選調計劃出現空缺時,中共縣委黨校報縣人社局同意,按照選調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公示、調動
按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桑植縣人民政府網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或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確實不影響調動的,由縣人社局、縣委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自暫緩做出調動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流動調配程序。
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民政府網(http://sangzhi.zjj.gov.cn/c2382/index.html)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桑植縣委黨校辦公室:0744-6223704
(二)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0744-6223166
十一、對公開選調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
十二、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中共桑植縣委黨校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桑植縣委黨校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