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標準符合《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規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出現入圍人選末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一并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面談、實地走訪、核查報名時所提交的相關證件材料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認定。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各相關學校參與。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廬江先鋒網、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六)自主擇校及報批
1.自主擇校(或擬聘用確認)。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考自主擇校的崗位人員實行自主擇校,報考其它崗位人員辦理擬聘用確認手續。
參加自主擇校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崗位。自主擇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經批準后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崗。對不按時參加擇崗和擬聘用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校(或擬聘用確認)環節出現不合格、被取消資格或主動放棄而導致崗位缺額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后期缺額不再遞補。若因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而無法遞補的,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人才引進計劃數。
2.報批。自主擇校結束后,縣人社部門對縣人才引進工作組審核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批復手續。
(七)聘用
1.被確定聘用的人員先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先行到校見習,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后,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辦理入編手續,按規定辦理機關事業單位保險。首聘期限為5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經考察不能勝任崗位者,不再簽訂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2.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內向縣教體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3.上述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為5年。
五、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一)實行政府補貼
引進人員享受一次性安家補貼、在我縣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具體補貼項目、標準和發放方式按我縣人才引進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同時引進人才職稱不受單位崗位設置限制直接評聘,配偶調動、推薦就業,子女上學和落戶等按我縣人才引進有關政策辦理。
(二)有關費用免除
考生免繳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所有來廬參加考試的考生報銷往返交通費,交通費原則上為高鐵二等座位的火車票,憑來程車票報銷。中巴、打的等交通補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進行補助。同時對參加考試的考生給予統一安排免費食宿。
六、防疫要求
報考人員應遵守我縣防疫有關規定。考生在考試當天“安康碼”為綠碼,并佩戴口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七、工作監督
人才引進工作由縣人才引進工作組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人才引進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其它
(一)咨詢電話。
0551-87322629(廬江中學)
0551-87322256(廬江二中)
0551-87316465(廬江三中)
(二)政策及考務咨詢電話。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0551-87338900(縣教體局)
0551-87321463(縣委編辦)
0551-87328645(縣人才辦)
(三)監督電話。
0551-87328122(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依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附件:
1.合肥市廬江縣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進人才崗位表.xlsx
2.合肥市廬江縣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進人才報名表.docx
中共廬江縣委組織部
中共廬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廬江縣教體局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財政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