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三)資格復審
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還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屬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還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屬2021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還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屬2021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還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等),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工作由合肥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實施,并按規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專業測試公告。
2、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與考察;如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考生的專業測試成績平均分。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專業測試成績按6:4合成。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擬聘人員的體檢、考察工作由合肥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3、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采取等額遞補方式,等額遞補累計一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合肥人事考試網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四、聘用手續、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應聘者若不按時到招聘單位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編制內聘用,執行事業單位統一的人事編制管理及工資政策。
(三)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在擬聘人員公示后1個月內,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其它
(一)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應在產后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職業技術學院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三)招聘工作由合肥職業技術學院具體組織實施,校紀委全程監督。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新招聘教師服務期為5年,入職前3年需坐班承擔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工作。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六)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51-82363029;
監督電話:0551-82363943;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查詢網站
合肥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s://www.htc.edu.cn/)
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
(八)本公告由合肥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合肥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