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2月1日(周一)上午8:30—11:00。如有變化,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圍繞專業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行測試。考試無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筆試成績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查詢。
5.筆試期間須按照《2021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附件2)中明確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二)專業技能測試
1.報考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人員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2.筆試前,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查詢。
(三)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1)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根據權重(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由新北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事項將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領取“課堂能力測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四)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模擬上課。
2.課堂教學能力的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通知。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當場向考生反饋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
4.本次公開招聘收取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費用100元。
(五)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計算平均分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新北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
新北區教育局和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五、選崗
由新北區教育局組織考察合格人員參加選崗。選崗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將在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現場根據所報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每人限選與所報崗位相對應的一所學校,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等手續。擬聘用人員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新北區教育局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招聘實行失信懲戒,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經查實的,或者無正當理由違約的,或者擬聘用公示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根據《常州市教育系統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納入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失信懲戒名單,失信懲戒期3年,常州市新北區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懲戒期內取消其再次報考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的資格。
七、招聘咨詢和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371,0519-85177992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163002,0519-85127786
八、本公告由新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簡介表.xlsx
2.2021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