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招聘各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資格審核確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的,可按本簡章的規定補報其他崗位。
4.昆山戶籍(在昆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昆山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21年1月10日。
5.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回避的規定。
6.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者須在打印準考證前辦理繳費手續(報名考試費100元),繳費方式見平臺公告。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昆山市政務服務中心(前進西路1801號)教育局窗口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7.報考者可于2021年1月12日12:00前在報名系統中查看資格審核情況。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1月12日9:00~16:00。聯系電話:57516860、57553159、57532164。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當參加相應學科筆試全部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數點后1位小數,第2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參加相應學科筆試全部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面試根據各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本崗位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取得本崗位面試資格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本崗位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進入面試資格線分數出現同分的,則同分數者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50%計)+面試(按占比50%計)。
(一)筆試
1.報名者經現場確認合格后,于2021年1月14日~15日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初定為2021年1月16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4.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21年1月19日起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查閱本人成績。如對公布成績有疑義的,可于2021年1月22日16:00之前向昆山市人社局書面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于2021年1月26日起查詢是否取得進入面試資格。
(二)面試
1.取得面試資格者于2021年1月28日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打印本人面試準考證。考生參加面試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現場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
2.面試開始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帶好網上信息采集時打印的《報名表》,并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復審結果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不再遞補。
3.面試以試講的方式,講一節與應聘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需有板書演示)。考生備課30分鐘,微型課(含板書)8分鐘。音樂學科面試時還須用鋼(電子)琴彈唱一首現場公布的曲目。
4.面試按崗位進行。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中國昆山網”(http://www.ks.gov.cn)進行公告。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以筆試學科專業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筆試學科專業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六、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報名時即可申領“蘇康碼”,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前14天內來自或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地中的低風險區域的考生,還須主動出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七、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的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八、選崗及簽約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選崗及雙向見面會。選崗按崗位進行,同崗位內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先后選擇具體學校。選崗后,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就業協議。因考生放棄簽約或簽約后違約出現空崗時,不再遞補。
九、資格再審、錄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再審。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考生考察和資格再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體檢、考察和資格審查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中國昆山網”(http://www.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轉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提供)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在職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人事關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應證件及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解約的,取消錄用資格。如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錄用條件另有政策性規定的,從其規定。新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其他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十、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57553129。
咨詢電話:57516860、57553159、57532164。
本《簡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1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簡介表.pdf
昆山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